今天使用了FLICKR
感覺終於不用多記一個帳號ㄌ了 基本上我還沒深入了解
所以還不是很了解他所有功能 還要慢慢研究 基本上就使用了建立一個新的set
發現裡面可以連結到自己的blogger 可是我選了一下
還是不知道這個是屬於哪一類 基本上操作很簡單
要先把你要分類的圖片上傳 然後再從裡面直接分類
拖曳上去 然後可以把你拖曳部份 放在ㄧ類或者下相同的tag
然後就可以創造出來了 你在po圖的時候還可以決定要公開還是准許好友
或者家屬看 上面有個group可以決定加誰
大概目前使用新的是醬子
我的flickr帳號是noanything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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